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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合同是否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范畴?是否适用建设工程法

装饰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原则上装饰合同的对象和对象也是合同的对象和对象。因此,对象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对象是作为支付的装饰行为。

你在学习法律吗?暂时不躺下也没关系吗。如果是那样的话,请读法学的教科书,明确基本的概念。从法的概念开始的法的要素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你已经在二楼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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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的合同是法律上的什么合同

法务Q&A顾问律师

租赁合同中房屋装饰问题:(1)关于租赁住宅的装饰,中国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但大陆法理论的观点基本相同。一般认为家里的装饰应该是一种留恋,也就是说应该是一种留恋。房子的装饰构成了留恋,当然不能被房地产的所有权所吸收。取而代之的是,应对家居装饰的合理补偿原则。(2)确定借方装饰的价值。租赁人一般按照租赁期中租赁合同的目的来装饰房屋。在住宅租赁合同中,一般规定在住宅租赁合同期满时出租人可以免费取回装饰。但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合同无效,或者租赁人在事前就要取回装饰品一事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很多,在确认装饰品的当前价值上存在问题。因此,租赁双方必须首先调整装饰,既解决了问题,又节约了损失。如果谈判失败,由法院委托的评价及评价机构进行装饰。一般的评价是,按照装饰的通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饰的使用年限必须与租赁期一致。因此,装饰的当前值必须按照计算标准折旧。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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