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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新会计准则新开企业装修费用50万计入什么科目

办公室装修费用金额大的,可以计入长期待计,金额少的,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可直接计入办公费用,金额较大时计入延期付款。

台州房屋装修费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家装费是否计入固定资产重置值缴纳房产税是很多会员普遍提出的问题,企业会员对税收征管权限的认识和认识往往存在冲突。文章之前介绍了三个方面。简要分析它们。

1.新购(建)房初期装修费用

1.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固定资产的初始估值包含以下规定:

“第七条固定资产按成本计价。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归属于该固定资产的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服务费等。等待。

§9自行建造资产的购置成本,包括在建造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费用。"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规定:

“对于按房产重置价值征税的房地产,无论是否入账投资账户,均按房屋重置价值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新价按国家有关会计规定计算。纳税人未按国民账户规定计算和记录的,必须按规定予以更正或重新评估。"

3.《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集地税发[2006]42号规定:“新建房屋的初始装修,所有作为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优质灯具、墙饰、地砖、门窗等投资,无论账目如何处理,都必须全部以房产的原始价值计算,包括房产税。”

所以,第一次装修新房时,所有与房子密不可分的装修成本,如吊顶、灯具、中央空调、地砖、门窗、电气、智能楼宇设备等,都是前提条件。为使房屋资产达到使用目的,将必要的费用计入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缴纳财产税。

2.旧房改扩建费用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与固定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其成本能够可靠确定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企业主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4——固定资产中,关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规定如下:

“固定资产后续费用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装修费用、维修费用等。

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物业、厂房和设备的翻新、改造等后续支出,计入物业、厂房和设备成本,部分更换的,扣除其账面价值如果是第4条中的情况,则不符合这些标准中规定的认可要求。修理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等发生的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规定,旧房改造(改扩建)费用予以资本化,增加账面价值和旧房维修费用,如发生,计入当期费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家庭配套设施财产税计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规定:

“1。为了保持和增加房屋的实用功能或满足房屋的设计要求,所有不能随意移动的附属和辅助设备,如进出水口、供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和智能建筑,以房屋、便利设施等为基础,无论是否单独入账、入账,均应计入房产原值并征收房产税。

2.房屋附属设备的更换,如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的,可以扣除原相关设备设施的价值,附属设备的部分,易损坏且经常需要更换的,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3.《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集地税发[2006]42号规定:“对旧房重复装修、装修的投资金额,按照适用的会计制度确定的金额确定。属于资产的,如果土地新增价值增加,则征收房地产税,如果土地不增值,不征收房产税。”

因此,旧房改造(改扩建)的支出通常以提高房屋的使用功能为目的,增加的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应计入房产原值;更换附属建筑设备及配套设施应按新增加减旧方法计入财产原值;对辅助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部件,维修、更换作为维修费用计入运行成本,不计入财产原值。

3.出租物业的装修费用

1.应用指南《商业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的改进”有如下规定:

“租入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费用,应当资本化为长期待摊费用,并适当摊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第2号)第二条。90)确定:“房产税由业主支付。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由经营管理单位支付。如果保护权以代码形式发布,则必须由代码所有者支付。产权人或典当人不在物业现场,或产权不成立,租赁纠纷未解决的,由保管人或使用人负责支付。

前款所列财产所有人、经营单位、典当人、托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承租人对该物业没有所有权,也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因此所产生的装修费不能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财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相关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琼地税发[2009]108号)规定:“公司将增加、扩建或拆除楼层并重建租赁物业,双方同意新增加的建筑面积将由租户公司免租金占用数年,到期后租户公司将退还房产归原业主业主在出租房产时缴纳房产税。计税依据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面积的建筑合同金额,每年应缴纳的房产税按租赁合同期限平均计算。如果承租人在几年内对租赁物业进行维修和翻新并支付维修费以抵消物业的租金,则业主将不得不支付物业税。在原始租金的情况下,税收是根据租金的租金收入计算的,在没有租金的情况下,支付的维修费用。"

因此,出租物业承租人承担的装修费用被视为承租人的“长期待摊成本”,不能要求承租人按装修费用缴纳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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